广电总局:不得播出明星子女参加的综艺娱乐节目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9月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将从严整治艺人违法失德、“饭圈”乱象等问题,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坚决抵制高价片酬。

“通知”明确规定,要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要求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在节目演员和嘉宾选用上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政治立场不正确、与党和国家离心离德的人员坚决不用;违反法律法规、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的人员坚决不用;违背公序良俗、言行失德失范的人员坚决不用。

“通知”指出要坚决反对唯流量论。要求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不得播出明星子女参加的综艺娱乐及真人秀节目。选秀类节目要严格控制投票环节设置,不得设置场外投票、打榜、助力等环节和通道,严禁引导、鼓励粉丝以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变相花钱投票,坚决抵制不良“饭圈”文化。

对于公众普遍关注的明星高片酬问题,“通知”再次强调要坚决抵制高价片酬。严格执行演员和嘉宾片酬规定,严格片酬管理告知承诺制度。倡导鼓励演员和嘉宾担当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性节目。严肃惩戒片酬违规、“阴阳合同”、偷逃税行为。

“通知”还对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开展专业权威文艺评论、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等作出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主持人持证上岗、规范主持人参加社会活动和网络信息发布,要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把好文艺节目导向关、内容关、人员关、片酬关、宣传关,对违法失德、造星炒星、泛娱乐化、“流量至上”等坚决说“不”,让主旋律和正能量充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空间。(文/记者 祖薇薇)